國務院辦公廳于3月11日下午,向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印發了《關于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》,大力推動提升我國醫藥產業核心競爭力,促進醫藥產業持續健康發展。
一. 加強技術創新,提高核心競爭能力
促進創新能力提升。加大科技體制改革力度,完善政產學研用的醫藥協同創新體系。加強原研藥、首仿藥、中藥、新型制劑、高端醫療器械等創新能力建設,優化科技資源配置,打造布局合理、科學高效的科技創新基地。
加快醫療器械轉型升級。重點開發數字化探測器、超導磁體、高熱容量X射線管等關鍵部件,手術精準定位與導航、數據采集處理和分析、生物三維(3D)打印等技術。
研制核醫學影像設備PET—CT及PET—MRI、超導磁共振成像系統(MRI)、多排螺旋CT、彩色超聲診斷、圖像引導放射治療、質子/重離子腫瘤治療、醫用機器人、健康監測、遠程醫療等高性能診療設備。
推動全自動生化分析儀、化學發光免疫分析儀、高通量基因測序儀、五分類血細胞分析儀等體外診斷設備和配套試劑產業化。
發展心臟瓣膜、心臟起搏器、全降解血管支架、人工關節和脊柱、人工耳蝸等高端植介入產品,以及康復輔助器具中高端產品。積極探索基于中醫學理論的醫療器械研發。
二. 加快質量升級,促進綠色安全發展
完善質量標準體系。健全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為核心的國家藥品標準體系,實施藥品、醫療器械標準提高行動計劃,推動基本藥物、高風險藥品、藥用輔料、包裝材料及基礎性、通用性和高風險醫療器械的質量標準升級,完善中藥、民族藥的藥材及藥品生產技術規范和質量控制標準,提高標準的科學性、合理性及可操作性,強化標準的權威性和嚴肅性。
加快完善計量、標準、檢驗檢測、認證認可等公共技術服務平臺,鼓勵建設第三方質量可靠性評價平臺,促進企業加大投入,提升產品可靠性。
實施綠色改造升級。嚴格資源利用管理,實施能量系統優化工程,推廣節能節水節地技術裝備,淘汰落后工藝設備,加強高值醫用耗材回收利用管理,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和清潔生產水平。加強環境風險管控,排查治理環境安全隱患,防止發生突發環境事件。
三. 優化產業結構,提升集約發展水平
調整產業組織結構。加大企業組織結構調整力度,推進企業跨行業、跨領域兼并重組,支持醫藥和化工、醫療器械和裝備、中藥材和中成藥、原料藥和制劑、生產和流通企業強強聯合,形成上下游一體化的企業集團,真正解決小、散、亂問題。
推動區域協調發展。充分發揮區域要素資源優勢,構建東中西部協調發展新格局。利用東部沿海地區資金、技術、人才等優勢,建設國際先進的研發中心和總部基地,發展附加值高、資源消耗低的生物藥物、藥物制劑和醫療器械,引導缺乏比較優勢的產品有序轉出。
發揮中部地區承東啟西的區位優勢,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,積極承接東部地區產業轉移,依托中心城市開展高端醫藥產品研發和產業化,因地制宜發展醫用耗材等勞動密集型醫療器械產品。
引導產業集聚發展。在具有人才、技術優勢的中心城市,利用電子、信息和裝備等產業的輻射效應,建設高端醫療器械研發和產業化基地。
四. 深化對外合作,拓展國際發展空間
優化產品出口結構。建立并完善境外銷售和服務體系,推動PET—CT、X射線機、心電圖機、B超等醫療器械出口,逐步提高出口附加值。
推動國際注冊認證。引進和培養熟悉境外法律法規和市場環境的國際醫藥注冊人才,提高國際注冊能力。積極開展與醫療器械相關的計量國際比對。鼓勵企業申請國外zhuanli,形成有效的海外zhuanli布局。
五. 培育新興業態,推動產業智能發展
加快醫療器械產品數字化、智能化,重點開發可穿戴、便攜式等移動醫療和輔助器具產品,推動生物三維(3D)打印技術、數據芯片等新技術在植介入產品中的應用。
開展智能醫療服務。發揮優質醫療資源的引領作用,鼓勵社會力量參與,整合線上線下資源,規范醫療物聯網和健康醫療應用程序(APP)管理。
引導醫療機構運用信息化、智能化技術裝備,面向基層、偏遠和欠發達地區,開展遠程病理診斷、影像診斷、專家會診、監護指導、手術指導等遠程醫療服務。
六. 強化財政金融支持
探索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與金融租賃公司、融資租賃公司合作,為各類所有制醫療機構提供分期付款采購大型醫療設備的服務。
七.支持創新產品推廣
研究制定創新和優 秀藥品、醫療器械產品目錄。通過首臺(套)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試點工作,支持符合條件的高端醫療裝備應用推廣,繼續推動實施創新醫療器械產品應用示范工程(包括“十百千萬工程”等),在部分省市開展大型醫療設備配置試點。
進一步加大創新醫療器械產品推廣力度,在不同層次的醫療機構開展試點示范應用。鼓勵醫藥企業與大型醫院合作建設創新藥品、醫療器械示范應用基地、培訓中心,形成示范應用—臨床評價—技術創新—輻射推廣的良性循環。
八. 健全政府采購機制
按照公開透明、公平競爭的原則,完善招標采購機制,逐步將醫藥產品招標采購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。
實行分類采購,科學設置評審因素,推動藥品、高值醫用耗材采購編碼標準化,確保價格合理、保障供應、質量安全。規范競爭秩序,打破醫藥產品市場分割、地方保護。
根據區域衛生規劃,制定完善各級醫療機構的醫療器械配備標準,嚴格控制財政性資金采購不合理的超標準、高檔設備。
嚴格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規定,國產藥品和醫療器械能夠滿足要求的,政府采購項目原則上須采購國產產品,逐步提高公立醫療機構國產設備配置水平。
九.深化審評審批改革
建立更加科學、高效的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體系。嚴格控制市場供大于求、低水平重復、生產工藝落后產品的審批,加快臨床急需的創新藥物、醫療器械產品審評,引導申請人有序研發、科學申報。
加快制定新型診療技術的臨床應用技術規范。對經確定為創新醫療器械的基因檢測產品等,按照創新醫療器械審批程序優先審查,加快創新醫療服務項目進入醫療體系,促進新技術進入臨床使用。
十.加快人才隊伍建設
深入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,著眼于藥物創新、醫療器械核心軟硬件開發、中醫藥傳承、醫藥產品國際注冊等方面的需求,健全人才引進、培養、激勵機制,營造人盡其才、才盡其用的良好環境。
繼續實施“千人計劃”等引智工程,吸引海外產品創新、國際注冊等方面高層次人才和團隊來華創新創業。
支持企業與高等院校、醫療機構合作培養醫療器械工程師等實用型技術人才。鼓勵設立創業創新中心等人才培養平臺,加強協同創新。
十一.加強產業協同監管
加強對藥品和醫療器械使用過程中的管理,加強藥物不良反應監測,落實企業產品上市后不良反應監測主體責任。
加強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管法律法規體系建設,加大飛行檢查力度,及時依法查處違法違規企業。嚴格安全、環保監管,堅決依法關停不符合要求的醫藥企業。